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
来源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,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,党规制定、党纪教育、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,既让铁纪“长牙”、发威,又让干部重视、警醒、知止,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。全会公报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具体部署,其中明确要求“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(党组)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,举一反三、以案明纪”。
案发单位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,是落实党章党规要求,强化警示教育,做实以案促改促治的重要方式。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规定,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,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。根据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》相关规定,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,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,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,及时剖析整改。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后,代价不能白付、覆辙不能重蹈,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,用好反面教材,从严从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,以案释纪释法、查找自身漏洞,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,达到处理极少数、教育大多数,拔除“烂树”、护好“森林”的效果。 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,督促指导案发单位做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,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督导全过程、各环节。督促案发单位提高思想认识,深刻认识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,增强从严从实开好民生生活会的自觉。严格督导把关,对于偏离主题、焦点发散、态度不正等问题及时纠偏,必要时严肃问责,责令重开。跟踪整改措施落实,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、巡视巡察监督重点,必要时开展“回头看”,坚决防止有些同志会上表态积极、会后不了了之的情况,对敷衍整改、虚假整改的严肃处理,通报曝光,确保整改到位。推动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制度,常态化、长效化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。